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OA系统登录企业邮箱登录

最新公告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TeL: 0791-86283912

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婺源路供销大楼14、15楼(西站南广场地铁站南侧100米)
邮编:330046

您当前位置: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最新公告 > 浏览文章

最新公告

吉安市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来源于: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对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的金融支撑与培育力度,依托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台优势,拟发起设立吉安市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吉安市低空基金”)。重点专注低空经济全产业链领域,同时兼顾商业航空航天领域,开展股权投资,涵盖新材料、核心零部件、核心设备及相关运营服务等关键环节,构建低空经济与商业航空航天联动发展的空天产业投资布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吉安市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吉安市低空基金预计目标规模2亿元,其中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出资0.6亿元,占比不高于30%;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0.8亿元,占40%;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资不低于0.6亿元,占比不低于30%。

二、基金管理机构准入门槛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类型应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登记状态为正常

(二)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若为公司制主体,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为合伙制主体,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清晰,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

(五)历史投资业绩优良,具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成功退出案例。

(六)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3名(含)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派驻的拟合作基金的专职管理团队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私募基金管理经验。在拟合作基金主投领域,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具备基金募资、投资和管理经验,且主导过投资项目成功实现退出

(七)管理人及关联方对拟合作基金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1%;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基金申报材料时,应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基金总规模30%的意向资金(不含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及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出资部分),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意向函等材料(拟出资人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出资承诺函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且承诺函中明确出资金额、实缴时间等核心要素)。

(八)有符合中基协要求的独立办公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九)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三、基金运作模式

吉安市低空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型,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吉安市,拟由遴选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吉安市低空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吉安市低空基金原则上存续期为4+3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存续期需调整的,由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经合伙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报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备案后方可执行。

(一)投资方式

吉安市低空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进行直接投资,单个项目出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自身规模的25%,上限不超过5000万元。

(二)投资地域

吉安市低空基金投资于吉安注册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吉安市国有出资方(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与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缴出资的1.1倍。以下情形均可认定为投资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资金:

1.注册登记在吉安市的企业;

2.为吉安市引进落地投资法人企业并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

3.投资的吉安市外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吉安市内已有企业的;

4.投资的吉安市外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形式将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吉安(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的;

5.基金管理机构在管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或以自有资金投资)吉安市内企业或为吉安市内引进落地的企业;

6.其他可认定为投资吉安市内企业的。

(三)管理费

子基金存续期内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实缴金额的1.5%/年,参与国家级基金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担任管理人(近2年在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或投中网发布的“投中榜年度榜单”排名前20的机构,统称为知名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基金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年,并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接受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的绩效考核。

四、负面清单

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一)向他人提供贷款、资金、财务资助或担保,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或从事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但不应包括最初由子基金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后来该被投资企业上市或配售的情形,或者由被投子基金分配而得的股票,或者处置项目投资而作为对价收到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以及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或私有化等情形;

(三)投资房地产、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四)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五)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除外,但不得从事明股实债);

(六)以任何形式对外举债或提供担保;

(七)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投资的行业或领域;

(八)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投资项目被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

2.投资项目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3.通过穿透核查,子基金最终投向上述投资项目;

(九)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十)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9〕1638号)、关于多层嵌套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合伙协议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五、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决策选定,报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备案。托管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要求的基金托管资格

(二)具有基金托管经验

(三)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投资专注度

基金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应当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或会触发关键人条款,且须经合伙人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备案。

七、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季度、年度运营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季度运营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运营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度托管报告于每年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伙协议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基金管理机构的合并、清算等,发生重大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项披露。

八、储备项目

为提高基金设立运作效率,基金申机构或管理机构在申报时,应提供储备项目清单。

储备项目指已完成初步尽职调查,有明确项目投资金额、投资阶段、落地计划、产业匹配性等核心信息的拟投资项目;申报的储备项目清单需经基金管理人盖章确认,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项目信息。

九、接受考核

基金管理人同意接受吉安市国有出资方组织的基金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组建进度、投资进度、被投项目运营情况、信息披露及时性与真实性、核心人员稳定性、基金合规运作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管理费支付、超额收益分配的核心依据。

十、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开发布遴选公告;申报机构根据公告要求自行评估后提交申报材料。

2.发布媒体: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官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

3.有效报名机构数量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遴选公告一次,延长报名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延期后有效报名机构数量仍不足3家的,将终止遴选工作,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遴选工作。

(二)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集中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通过审核书面材料等方式,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入围基金管理机构。遴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不足3家的,将终止遴选工作,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遴选工作。

(三)谈判

1.组建谈判小组,向入围机构送达谈判通知,组织开展现场陈述答疑、核心事项多轮谈判及申报方案优化工作,同步签署书面承诺与谈判记录。

2.谈判核心内容:社会资本募集占比、返投承诺规模、储备项目质量、产业资源与本地产业契合度、拟派驻管理团队执业经验、基金核心条款、风险管控体系、项目退出能力等。

3.异常处置:申报机构主动放弃或拒不出席谈判的,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全部入围机构均放弃谈判的,直接终止本次遴选流程。

(四)尽职调查

1.出具谈判意见,确定尽职调查机构名单;组建尽职调查小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作,对目标机构实施全维度穿透式尽职调查,形成并出具正式尽职调查报告。

2.尽职调查核心范围:主体资质与合规性、核心团队稳定性与执业能力、历史投资业绩、储备项目真实性与落地可行性、内部管理制度完备性、募资与返投履约能力、财务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等。

3.异常处置:尽职调查中发现申报材料造假、机构存在重大合规风险,或机构主动退出遴选的,立即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

(五)中选结果确定与公示落地

1.组织开展综合评审,结合专家评标结果、谈判情况及尽职调查结果,综合评审确定拟中选基金管理人。

2.发布拟中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受理相关异议并依规开展核查工作。

3.异议处置:经核查异议成立且影响中选资格的,取消对应机构拟中选资格,按综合评审排序依次递补,并重新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正式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

4.推进子基金设立协议谈判、资金募集、基金备案及落地运作等后续工作,本次遴选全流程办结。

十一资料获取方式:

(一)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请意向机构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2838747712@qq.com。

十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机构按照《吉安市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申报材料说明》要求编制寄送相关材料。

(一)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一式伍份,且均应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封口处应加盖申报机构公章。若申报机构的申报文件因密封不严、标志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10:00,申报受理地址为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区婺源路1020号南昌供销大楼14楼)。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截止时间另行公告。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后续将按程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其他事项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十四、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吉安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曹俊龙 0796-8861336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城控大厦408办公室

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

联系方式:周强 0796-8292161

联系地址:吉州区北京路8号凯旋世纪A栋302

遴选代理机构: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伟、邓瑞娟  0791-86207863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婺源路1020号南昌供销大楼14楼

电子邮箱:2838747712@qq.com